欧洲量子产业联盟发布《战略产业路线图》
产业动态 | 发布时间:2025-04-30 | 阅读:145 次2025年4月16日,欧洲量子产业联盟(QuIC)[1]发布《战略产业路线图》(Strategic Industry Roadmap,SIR),为推进欧洲量子技术发展提供前瞻性路线图。该路线图明确了强大自主量子产业的构建规划,清晰描绘了愿景,统一了战略优先,明确了关键挑战。
全球企业正积极开发基于量子力学特性的解决方案,以应对传统方法难以解决的挑战。量子技术将变革信息处理、通信及人类与环境的互动方式,并带来深远社会影响。为此,各国政府和投资者已投入数百亿欧元来推动该领域发展。
面对全球竞争,欧洲需采取大胆而协调的行动以保持其在量子计算、通信及传感领域的优势。报告提出强化欧洲量子生态系统的关键措施,包括促进创新、吸引投资和推动可持续经济增长,并规划了未来十年量子通信、仿真、传感及计量等领域的发展路线图。该报告还强调了教育、标准化、知识产权和资金等核心要素的重要性。本文整理了该报告中知识产权相关要点。
1. 量子技术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该路线图强调,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商业化是科研创新转化的关键。同时,建立量子标准与基准体系对欧洲保持全球量子政策和技术框架的领先地位至关重要。知识产权不仅赋予了对产品或工艺(如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分销等)中某些活动的独占权,还能实现许多其他目的:
①确立现有技术,防止他人申请专利;
②为技术许可提供基础;
③形成可作为抵押的无形资产;
④在合作中确保对知识产权的控制;
⑤在谈判中创造筹码;
⑥作为营销或宣传工具;
⑦根据国家法规获得特殊税收待遇;
⑧吸引投资者;
⑨在公司人员离职时保障技术所有权;
⑩强化科技公司的创新形象;
⑪促进并识别公司之间或公司与研究技术组织(RTO)间的潜在合作。
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公司和衍生企业)需要掌握如何利用知识产权保持竞争优势。另一种技术保护方式是商业秘密。但仅依赖商业秘密作为保护发明的唯一手段通常是并不可取的,原因在于其固有特性:
①一旦商业秘密泄露(即公开),将永久丧失保护;
②商业秘密无法阻止第三方申请专利;
③在员工流动频繁或多方合作的环境中,商业秘密难以长期维持。
QuIC知识产权工作组制定了量子技术领域发明的最佳知识产权实践指南。研究表明,专利与商业秘密并非互斥,在量子技术、光子学及半导体等技术领域,专利与商业秘密的结合可实现有效保护。此外,可持续的知识产权战略需与业务战略紧密关联,并整合所有必要工具。
2.可申请量子技术的发明专利
虽然量子技术领域有许多基于硬件的发明,但大部分创新与软件(如以量子电路形式描述,在量子计算机上执行的操作算法)及协议(如量子密钥分发协议)相关。在量子技术领域,针对软件和算法的专利申请通常涵盖应用场景、算法改进、协议及控制功能。
欧洲专利局(EPO)采用的合作专利分类体系(CPC),主题包括量子算法、量子电路、纠错方案、模拟技术、量子机器学习及基于云的量子计算等。
在欧洲,软件和算法可以申请专利。根据EPO审查指南,计算机实现的发明(包括基于软件、算法及人工智能发明)若具有技术特征,则可在欧洲申请专利。
软件作为底层硬件的一种高级表现形式,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具备专利技术特征:
(1)当软件或算法用于特定技术应用时(由EPO上诉委员会判例界定为“技术”);
(2)当软件适配于计算机内部功能时;这些规则为可专利性提供了相对清晰的框架。在传统计算机(CPU)上运行的软件或算法,只有在涉及特定技术应用时才能获得专利权。但是,这种限制对多用途算法(如创新的卷积神经网络架构)不利。若算法未适配计算机内部运行机制,则无法以通用形式申请专利,仅局限于EPO认定的“技术应用”范围。
目前,审查指南未对量子领域与软件相关发明做出明确规定。EPO扩大上诉委员会近期关于模拟技术可专利性的G1/19号决定指出,量子计算可以通过提供常规计算机不具备的能力来完成某些模拟任务。量子领域(包括量子机器学习)的软件和算法对EPO来说是新事物,该实践指南没有为如何处理这些领域的发明提供明确的规则。EPO最近一次关于量子领域发明审查的研讨会建议,“常规”(非量子)计算机实施发明的规则应以类似方式适用于量子领域。
知识产权工作组已与EPO建立联系,并就量子相关专利申请的实质性审查持续沟通,旨在就量子软件与算法申请专利的可能性制定明确的规则,确保相关发明(包括软件与算法)得到妥善保护。
3.量子技术专利格局
过去十年间,量子研究领域的知识产权显著增长,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激增,这表明业界将量子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产品的兴趣日益浓厚。
当前专利格局以量子计算为主导,其次是量子通信(包含量子密码与量子互联网)。这些专利家族反映出了新兴活动,并受到国家计划、大型及初创企业的关注与资金支持,量子技术投资也明显增多。欧洲在专利活动中的地位远落后于美国与中国,全球专利家族(至少有一项专利家族有效)中欧洲占比不足10%。
中国申请的量子技术专利占据专利总量的49%,但其在中国以外地区申请的专利较少。然而,即使仅统计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国家提交的专利家族,欧洲仍明显落后。
若按来源国或地区分析EPO成员国的专利情况,欧洲专利中源自欧洲本土的比例不足三分之一,仍落后于美国。
专利产出的巨大差异给欧洲和欧洲企业带来了风险。分析认为,若QuIC成员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未来可能因缺乏专利筹码而在商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提升欧洲企业在量子领域全球专利家族数量,对保障其技术的自主性与“主权”密切相关。
QuIC知识产权工作组将持续监测专利格局,通过与EPO联系,将了解量子技术最新专利申请情况,并与QuIC成员及其他机构保持双向沟通。例如,QuIC工作组将协助EPO审查量子主题的专利洞察报告(如量子计量与传感、QC、量子模拟及QComm领域的报告)。
4. 出口管制
欧洲需规范对域外国家的出口管制法规。量子计算及相关技术(如低温技术)可能被纳入《瓦森纳协定》[2]的两用技术管制清单。大型企业已适应此类管制,但对中小企业可能构成挑战。《瓦森纳协定》尚未形成最终决议,QuIC可借此机会表达行业共同立场。
QuIC知识产权工作组正专注于量子技术相关的出口管制法规。出口管制的复杂性在于各国政策不统一,体系难以掌握且缺乏透明度,尤其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为此,QuIC知识产权工作组专门成立了出口管制专家组旨在建立经验分享和最佳实践交流平台,共同解决出口管制问题。
5. 2035年的知识产权目标
欧洲企业要在量子领域建立成功的商业模式面临诸多挑战。QuIC和知识产权工作组将通过以下目标为企业提供支持:
(1)构建更均衡的欧洲专利格局:QuIC致力于分析欧洲量子技术及相关领域的专利现状与知识产权创造的关键挑战,并探索解决方案。
(2)多层次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①与EPO协作;
②提升中小企业专利认知;
③明确可专利性规则与专业社群建设。
(3)标准必要专利(SEPs)的监测与建议:
①QuIC知识产权工作组将与欧盟及标准制定组织合作;
②研究专利与标准的互动关系,并向QuIC成员及相关机构提出建议;
③重点关注欧盟标准必要专利监管草案[3],该草案旨在平衡SEP持有者与标准技术实施方的利益。
④长期目标:参与国际讨论,制定量子标准开发中的合理专利报酬机制。
(4)供应链中的知识产权与出口管制风险评估:
①供应链选择需考虑知识产权布局和供应商国籍;
②企业须将知识产权与出口管制风险评估纳入商业计划,包括欧洲内外的专利侵权风险和非欧洲供应商的出口管制合规风险。
[1] 欧洲量子产业联盟(QuIC),成立于2021年4月14日,负责倡导、促进和推动欧洲量子产业。
[2]《瓦森纳协定》(Wassenaar Arrangement)是一项国际多边出口管制机制,旨在通过成员国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防止常规武器及军民两用商品和技术的扩散,从而维护国际安全与稳定。
[3] 该草案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
来源:https://www.euroquic.org/wp-content/uploads/2025/04/Public-Strategic-Industry-Roadmap-2025-1.pdf
信息来源:“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微信公众号